哈萨克斯坦固体矿产勘查许可证申请流程分步详解(2026)
如何在哈萨克斯坦申请固体矿产勘查许可证:申请先后顺序与拍卖规则、区块划分、办理期限、签约奖金、最低勘查支出、区块使用费,以及如何转为开采许可证。
更新于 2026年9月26日 · 阅读约9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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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哈萨克斯坦,固体矿产勘查许可证由主管机关根据通过底土利用统一平台(EPN)提交的申请颁发。针对同一区块的申请按收到的先后顺序审查;如针对重新空出的区块提交了多份申请,以及在拍卖区域内,优先权通过以签约奖金为标的的拍卖确定。许可证有效期6年,可延期1次,最长5年,区域面积不超过200个区块;持证人须承担年度最低勘查支出、缴纳区块使用费、于4月30日前提交报告,发现矿床后有权获得开采许可证。本文所述规定截至2026年9月26日。
许可证赋予哪些权利、由谁颁发
许可证赋予持证人使用底土地块寻找矿床、评估其资源量和储量的专属权(《底土与底土利用法典》(简称《底土法》)第185条)。外国主体在与哈萨克斯坦主体相同的条件下参与底土利用,但《底土法》、法律或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(第2条第4款)。详见指南外国投资者的权利。
- 颁发机关:主管机关(第187条第1款);根据《申请提交规则》(第365号令),即工业和建设部。
- 提交渠道:通过EPN,即国家底土利用信息系统(《底土法》第68-1条、《申请提交规则》第8条);该服务免费。
- 许可证数量:一般情况下数量不受限制(第29条第3款),但威胁国家安全或导致底土利用权集中,构成拒绝颁发的理由(第190条第1款第6项)。
区块与面积上限
为开展勘查,哈萨克斯坦全境以地理坐标1分为边长划分为区块;25个区块为一个子区段,100个区块为一个区段(第19条第2款)。区块面积(平方公里)随纬度而变化,因此申请中须填写区块编码。地块内的每个区块均须与该地块的另一区块有公共边。
- 每份申请不超过200个区块(第187条第2款)。
- 以下区块不能取得:全部或部分位于他人勘查许可证范围内的区块;全部位于固体矿产开采地块或后果消除区域内的区块;未经油气底土利用人同意、全部位于油气开采地块内的区块(第186条第2款)。
- 第25条规定的限制:国防用地、居民点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(与当地居民签订支持协议后,可在该范围内开展勘查)、水资源基金用地等。
- 计算区块数量和最低勘查支出时,不完整区块按完整区块计(第188条第5款、第192条第5款)。
按申请先后顺序还是拍卖
一般规则:按申请先后顺序。申请时间以收到申请的日期和时刻为准(第187条第9款)。针对同一区块的后一份申请,只有在前一份申请被拒绝后,且不早于拒绝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,才予审查(第189条)。
重新空出的区块。根据第189-1条(2025年12月30日第249-VIII号法律,自2026年起施行),如在EPN公布该区块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,针对该区块提交了多份申请,则通过拍卖确定优先权。根据2026年4月14日第170号《拍卖规则》,拍卖在e-qazyna.kz门户网站以增价方式进行,起拍价为100倍月核算指数(MRP)(第26条)。奖金须在拍卖结果记录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缴纳,且不予退还(第32条、第40条);未缴纳的,中标人5年内不得参加拍卖(第35条)。拍卖未能举行的,适用申请先后顺序规则(第189-1条第5款)。
首次纳入国家底土资源管理计划(PUGFN)的区域。申请受理不早于该计划批准后2个月开始。第1个月内提交的申请享有同等优先权,申请区块重叠的,举行拍卖(第278条第6款)。
拍卖区域(第28-1章)。经国家地质研究认定具有前景的地块,以及提前终止、未获延期或被认定无效的勘查合同所涉区域,只能通过拍卖提供:面积最多200个区块,签约奖金出价最高者中标(第221-1条、第221-2条)。
第337-VIII号法律(2026年9月7日起施行)未修改关于勘查的第27章。该法新增第28-2章:根据政府下设咨询协商机构的建议,拍卖区域可被转入优先提供给固体矿产领域国家公司的类别(煤炭和铀除外)(第221-6条),期限最长3年(第70条第3款第3部分第1-1项)。
具体区块适用哪种制度,须通过EPN和国家底土资源管理计划核查。《底土法》未对“重新空出的区块”作出定义,请咨询律师。
申请与文件
申请内容由第187条规定:
- 申请人信息,以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申请人的主体和国家的信息;外国公司须提供经认证的注册文件;
- 区块编码,以及按年度列明的工作类型、方法、工作量和期限;
- 金额不低于第1年最低勘查支出的财务能力证明:哈萨克斯坦二级银行出具的账户对账单、贷款或融资协议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评级机构出具的函件(第187条第5款);
- 专业能力证明:在编或签约的地质师或地球物理师,或拥有此类专业人员的承包商或作业者(第187条第6款);
- 无超过6倍MRP欠税的证明(第187条第4款第7项);
- 如有需要,提供油气底土利用人的同意书以及1000米范围的相关协议。
副本须经公证;文件以哈萨克语和俄语提交,外文文件须附经公证的译文(第187条第7–8款)。账户对账单须由哈萨克斯坦银行出具,财务报表须经哈萨克斯坦审计,参加拍卖的登记须使用哈萨克斯坦识别号(第170号《拍卖规则》第16条)。以外国公司名义还是以哈萨克斯坦子公司名义提交申请,属于交易结构问题,请咨询律师。
审查与颁发
申请审查期为10个工作日;不符合条件的区块将被剔除,并通知申请人(第188条第1–2款)。随后须提供后果消除担保(第198条):保函、银行存款质押或保险(第55条第4款)。根据《单个区块担保金额确定方法》(第373号令),每个区块的担保金额为:勘查第1–6年为7200倍MRP的10%,第7–11年为11700倍MRP的10%。许可证在提供担保后不迟于5个工作日内颁发(第188条第1款)。
《底土法》规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为“自通知发出之日起”40个工作日,但同一款又规定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满三十五个工作日”即予拒绝。稳妥起见,应在35个工作日内提供担保;具体解释请咨询律师。对拒绝决定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(第190条第3款)。
办理步骤:期限与付费
| 步骤 | 期限 | 文件 / 付费 | 条款 |
|---|---|---|---|
| 1. 选择区块、核查状态 | 提交申请前 | 区块编码(最多200个) | 第19条、第187条 |
| 2. 通过EPN提交申请 | 按日期和时刻确定优先权 | 申请书及附件 | 第187条、第189条 |
| 3. 拍卖(如适用) | 重新空出的区块信息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多份申请时 | 奖金起价100倍MRP,于拍卖结果记录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缴纳 | 第189-1条、第170号《拍卖规则》 |
| 4. 申请审查 | 10个工作日 | 提供担保的通知 | 第188条第1款 |
| 5. 后果消除担保 | 40个工作日(满35个工作日即予拒绝) | 保函、存款质押、保险 | 第188条、第198条 |
| 6. 颁发许可证 | 提供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 | EPN上的许可证 | 第188条 |
| 7. 签约奖金 | 颁发后10个工作日内 | 100倍MRP | 《税法典》第762条、第764条 |
| 8. 勘查计划 | 开工前 | 向授权机关提交副本 | 第196条 |
| 9. 区块使用费 | 每年2月25日前 | 按《税法典》第621条规定的费率 | 《税法典》第623条 |
| 10. 报告 | 每年4月30日前 | 4类报告 | 第195条 |
| 11. 延期 | 在第6年内提出申请 | 区块为10个及以上的,须放弃40% | 第193条 |
| 12. 开采许可证 | 勘查期内任何时间 | 按KAZRC规范编制的报告、各项计划草案 | 第201条、第204条 |
签约奖金与区块使用费
签约奖金:非经拍卖颁发的勘查许可证,签约奖金为100倍MRP,按缴纳之日的MRP计算,须在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(《税法典》第762条、第764条第2款)。重新空出的区块经拍卖后,除拍卖确定的奖金外,还须缴纳《税法典》规定的签约奖金(第170号《拍卖规则》第38条)。
区块使用费(《税法典》中的正式名称为“土地使用费”,即租赁费)按每个区块计收,按纳税期第1日的MRP计算(《税法典》第621条第1款):
| 许可证有效月份 | 每个区块费率(MRP) |
|---|---|
| 1–36 | 15(少于70个区块);30(70至120个);40(120个起) |
| 37–60 | 23(少于60个);50(60至100个);60(100个起) |
| 61–84 | 32(少于50个);60(50至100个);80(100个起) |
| 第85个月起 | 60(少于30个);80(30至80个);100(80个起) |
全年费用须于2月25日前缴纳,计算表须于2月20日前提交;许可证取得时间较晚的,按实际期间计费(《税法典》第623–624条)。
最低勘查支出
年度最低支出是许可证条件之一(第191条),以MRP计(第192条第2款):
| 勘查年度 | 1个区块 | 2–5个区块 | 6–10个区块 | 超过10个的部分,每个区块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–3 | 1200 | 1800 | 2300 | +120 |
| 4–6 | 1200 | 2300 | 3500 | +180 |
| 7–8 | 1800 | 3500 | 5800 | +230 |
| 9–10 | 2300 | 5800 | 8000 | +350 |
| 第11年起 | 3500 | 8000 | 11500 | +460 |
- MRP按报告年度1月1日的数值计算(第192条第6款)。
- 计入的是地块上的工作,从填图、钻探到可行性研究(第192条第7款);管理费用不超过20%(第192条第8款);购买底土利用权的支出不予计入(第192条第9款)。
- 支出不足部分须在报告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补足并提交报告(第192条第10款)。
- 违反许可证条件的,给予3个月纠正期,逾期未纠正的,撤销许可证(第200条)。
作业、报告与区域缩减
- 勘查计划由底土利用人自行批准,计划期不少于3年。向固体矿产授权机关提交计划副本后方可开工;如需环境许可,则须在取得环境许可后开工(第196条)。
- 报告须于4月30日前提交:许可证义务履行情况报告(支出须经审计师确认)、采购及本国含量报告、控制人报告和地质报告。最终地质报告须在许可证终止后3个月内提交(第195条)。
- 放弃部分地块:可随时以区块为单位放弃,须附后果消除验收书或检查书(第197条、第199条)。
- 延期:仅可延期1次,最长5年,须在第6年内提出申请。区块为10个及以上的,须放弃不少于40%的区块(已申请开采的区块不计入);如在付费和支出方面存在未消除的违规,将被拒绝延期(第193条)。
- 权利转让:固体矿产勘查许可证项下的权利在第1年内禁止转让(第40条第2款第1项),此后须取得主管机关的许可(第44条),详见指南底土利用权交易。
转为开采许可证
如资源量和储量已由报告确认,勘查许可证持有人即享有开采专属权,即在其地块范围内获得开采许可证的专属权利(第201条)。该权利可在勘查期内任何时间行使,随许可证终止而终止,不得转让,且不适用于铀矿床。
- 所需文件:采矿计划草案和闭坑(后果消除)计划草案,以及由合资格人士(Competent Person)按KAZRC规范编制的资源量和储量评估报告(第204条第3款、第7款)。各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,详见指南储量分类。
- 期限:主管机关和底土研究授权机关各审查10个工作日,之后最长1年(可再延长最多1年)用于办理环境许可、各项专家审查和审批;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(第205条)。
- 拒绝:基于开采专属权提出的申请,仅在勘查许可证项下存在未消除的违规,或错过采矿计划相关期限时,才可能被拒绝(第207条第5款)。
- 如勘查许可证在审查期间到期,其对所申请的地块继续有效(第201条第5款)。
- 开采许可证有效期最长25年,可延期(第211条);签约奖金为200倍MRP(《税法典》第762条),使用费为每1平方公里450倍MRP(《税法典》第621条)。
QAZNEDR HOLDING 能提供的帮助
- 地块筛选:我们的地质师研究地质档案报告,根据投资者的需求筛选区块。网站上的地块经我们核查,截至所示日期为空白地块;许可证根据具体交易申请办理。
- 状态核查:将区块与EPN、国家底土资源管理计划以及第25条规定的限制进行核对,判断适用申请先后顺序规则还是拍卖。
- 申请支持:编制工作计划、审核文件、跟踪各项期限。
- 尽职调查与交易模式:对地块或底土利用人公司开展核查,协助选择交易模式:申请新许可证、收购权利或股权、设立合资企业。
我们为整个流程提供支持,是否颁发许可证由国家决定。法律支持详见法律服务页面;洽谈地块请通过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参考资料
- 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底土与底土利用法典》(2017年12月27日第125-VI号):第2、19、25、29、40、44、55、68-1、70条,第185–211条,第221-1—221-6条,第278条(俄文)
- 2025年12月30日第249-VIII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,第1条(俄文)
- 2026年7月7日第337-VIII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,第1–2条(俄文)
- 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》(2025年7月18日第214-VIII号),第621–624条、第761–764条(俄文)
- 《固体矿产勘查许可证申请提交与审查规则》,2018年5月23日第365号令(2026年3月16日修订版),第2、8、14条(俄文)
- 《重新空出区块固体矿产勘查拍卖规则》,2026年4月14日第170号令,第16条、第26–40条(俄文)
- 《单个区块担保金额确定方法》,2018年5月24日第373号令,第2–3条(俄文)